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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畢業留臺途徑

畢業生留臺就業途徑

僑外生評點制 (Points-Based System)

不需受限於外國人來台工作傳統的薪資門檻限制(NT$47,971),只要積分滿 70分 即可由雇主代為申請工作許可。

📍 申請流程與時間軸

1

求職與面試

尋找願意以「評點制」聘用您的台灣企業,確認雙方聘僱意願。

2

備齊應備文件

畢業生將個人學歷、證照、語言證明等計分文件提交給公司 HR。

3

雇主向勞動部送件

由雇主透過「外國專業人員工作許可申辦網」線上提出申請。審查時間約需 7~12 個工作天。

4

取得工作許可 & 轉換居留證

核准後,持勞動部核發之工作許可函,至移民署將居留證事由變更。

📊 計分標準官方說明表 (滿 70 分及格)

評點項目 內容及等級 最高配分
一、學歷 博士學位 (30分)
碩士學位 (20分)
學士學位 (10分)
副學士學位 (應為製造、營造、農業、長期照顧或電子商務等相關科系) (5分)
30分
二、月平均薪資 NT$47,971及以上 (40分)
NT$40,000~NT$47,970 (30分)
NT$35,000~NT$39,999 (20分)
NT$31,520~NT$34,999 (10分)
40分
三、工作或實習經驗 工作經驗2年以上 (20分)
工作經驗1年以上未達2年或在臺就讀期間實習經驗1年以上 (10分)
20分
四、具擔任該職務資格 具有企業所需各該職務特殊專長能力者 (20分) 20分
五、華語語文能力 「流利」等級以上 (30分)
「高階」等級 (25分)
「進階」等級 (20分)
30分
六、他國語言能力或他國成長經驗 具有華語以外之2項及以上他國語言能力 (20分)
具有華語以外之1項他國語言能力或具有於他國連續居留六年以上之成長經驗 (10分)
20分
七、配合政府政策 配合政府產業發展相關政策之企業受僱者 (20分)
就讀配合國家政策所開設專班或經由G2G管道入學之畢業僑外生
20分
八、在校就讀期間領取獎學金或成績優異者 在校就讀期間領取政府提供之獎學金或成績達前百分之三十者 (20分)
在校就讀期間領取學校獎學金或成績達前百分之五十且GPA達三分者 (5分)
20分

✅ 應備申請文件一覽表 (部分核心文件)

護照及居留證正反面影本
大專校院畢業證書影本
聘僱合約書影本
評點表及相關佐證資料 (外文附中文譯本)
語言能力證明 (如 TOCFL 證明)
歷年成績單 (確認在校成績或獎學金)

覓職居留申請 (Job-Seeking ARC)

若畢業後尚未找到工作,可向內政部移民署申請變更居留事由為「覓職」,安心留在台灣找工作。持有延期居留證期間(覓職)可以合法工作,不須另外向勞動部申請工作許可。(2026新增規定)
📄 2026僑外生畢業覓職延期居留懶人包

🎓

申請條件

  • 需為在我國大專校院畢業之僑外生。
  • 需在原學生居留證到期前提出申請。
  • 需備妥畢業證書(或由學校核發之足以證明畢業之文件)、護照與居留證。

效期與展延規定

  • 原則初次核發居留效期為 1 年
  • 效期屆滿前如仍需尋職,可準備相關證明文件向移民署申請延期居留 1 次(展延 1 年)。
  • 延期居留期間不計入永久居留年限,取得工作居留後,居留期間才可累計申請永久居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