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畢業留臺途徑
畢業生留臺就業途徑
僑外生評點制 (Points-Based System)
不需受限於外國人來台工作傳統的薪資門檻限制(NT$47,971),只要積分滿 70分 即可由雇主代為申請工作許可。
📍 申請流程與時間軸
求職與面試
尋找願意以「評點制」聘用您的台灣企業,確認雙方聘僱意願。
備齊應備文件
畢業生將個人學歷、證照、語言證明等計分文件提交給公司 HR。
雇主向勞動部送件
由雇主透過「外國專業人員工作許可申辦網」線上提出申請。審查時間約需 7~12 個工作天。
取得工作許可 & 轉換居留證
核准後,持勞動部核發之工作許可函,至移民署將居留證事由變更。
📊 計分標準官方說明表 (滿 70 分及格)
| 評點項目 | 內容及等級 | 最高配分 |
|---|---|---|
| 一、學歷 |
博士學位 (30分) 碩士學位 (20分) 學士學位 (10分) 副學士學位 (應為製造、營造、農業、長期照顧或電子商務等相關科系) (5分) |
30分 |
| 二、月平均薪資 |
NT$47,971及以上 (40分) NT$40,000~NT$47,970 (30分) NT$35,000~NT$39,999 (20分) NT$31,520~NT$34,999 (10分) |
40分 |
| 三、工作或實習經驗 |
工作經驗2年以上 (20分) 工作經驗1年以上未達2年或在臺就讀期間實習經驗1年以上 (10分) |
20分 |
| 四、具擔任該職務資格 | 具有企業所需各該職務特殊專長能力者 (20分) | 20分 |
| 五、華語語文能力 |
「流利」等級以上 (30分) 「高階」等級 (25分) 「進階」等級 (20分) |
30分 |
| 六、他國語言能力或他國成長經驗 |
具有華語以外之2項及以上他國語言能力 (20分) 具有華語以外之1項他國語言能力或具有於他國連續居留六年以上之成長經驗 (10分) |
20分 |
| 七、配合政府政策 |
配合政府產業發展相關政策之企業受僱者 (20分) 就讀配合國家政策所開設專班或經由G2G管道入學之畢業僑外生 |
20分 |
| 八、在校就讀期間領取獎學金或成績優異者 |
在校就讀期間領取政府提供之獎學金或成績達前百分之三十者 (20分) 在校就讀期間領取學校獎學金或成績達前百分之五十且GPA達三分者 (5分) |
20分 |
✅ 應備申請文件一覽表 (部分核心文件)
護照及居留證正反面影本
大專校院畢業證書影本
聘僱合約書影本
評點表及相關佐證資料 (外文附中文譯本)
語言能力證明 (如 TOCFL 證明)
歷年成績單 (確認在校成績或獎學金)
覓職居留申請 (Job-Seeking ARC)
若畢業後尚未找到工作,可向內政部移民署申請變更居留事由為「覓職」,安心留在台灣找工作。持有延期居留證期間(覓職)可以合法工作,不須另外向勞動部申請工作許可。(2026新增規定)
📄 2026僑外生畢業覓職延期居留懶人包
申請條件
- 需為在我國大專校院畢業之僑外生。
- 需在原學生居留證到期前提出申請。
- 需備妥畢業證書(或由學校核發之足以證明畢業之文件)、護照與居留證。
效期與展延規定
- 原則初次核發居留效期為 1 年。
- 效期屆滿前如仍需尋職,可準備相關證明文件向移民署申請延期居留 1 次(展延 1 年)。
- 延期居留期間不計入永久居留年限,取得工作居留後,居留期間才可累計申請永久居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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